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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勞保紓困貸款10萬元開辦了 勞保年資滿15年可來借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紓困貸款公告 
參考連結:
https://www.bli.gov.tw/0020185.html

〔自由時報報導〕勞保局12月22日宣布,「111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開辦了,符合勞保投保年資15年和其他等條件的勞保被保險人即符合借貸資格,開辦銀行為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金融機構。

勞保局官員指出,勞保紓困貸款提供符合條件的勞保被保險人向勞保基金借貸;這並不同於紓困期間推出的「勞工紓困貸款」勞工紓困貸款財源來自於銀行自有資金。因此曾經借貸勞工紓困貸款的勞工,若是符合借貸條件,仍可借貸勞保紓困貸款。

勞保紓困貸款申請期間為今年12月30日到明年1月14日止。勞保被保險人必須同時符合4條件才符合借貸資格。「生活困難需要紓困」、「勞保年資滿15年(計算到2022年1月14日止」、無欠繳勞保費及滯納金、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申辦勞保紓困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

勞保紓困貸款總額度以200億元為原則,每人最高貸款金額為10萬元。貸款期間3年,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自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例如借款10萬元,按目前利率前6個月每月需繳利息107元,自第7個月開始每月繳本息3389元。

貸款利率自撥款日起為年息1.28%,每年1月及7月第1個營業日會按勞保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並自調整日起按調整後年利率計算。